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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 团结动员广大妇女
为汕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在汕头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马逸丽
(2004年12月30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汕头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汕头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是我市妇女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盛会。大会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妇女十大精神,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团结动员广大妇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汕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五年来妇女工作的回顾
汕头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汕头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各项事业在困难中努力奋进的五年;是汕头妇女应对挑战,参与竞争,自身发展取得明显进步的五年;是各级妇联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探索创新,各项工作长足发展的五年。
——妇女运动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健康发展
五年来,汕头市委、市政府在深化汕头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视和支持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党和政府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妇女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重视听取妇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妇女工作碰到的难题,还专门召开了汕头市妇女工作会议,为新时期我市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支持妇联组织依据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市人大、市政府在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时,充分考虑了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我市在基本实现“九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指标的基础上,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新世纪头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了汕头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加强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建设,解决了机构和编制问题,建立了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了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一批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热爱儿童”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2001年汕头市被评为“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先进集体”。
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妇女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妇女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科教文卫体等部门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努力营造了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文化教育环境。新闻媒体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政法、劳动等部门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密切关注妇女在就业、参政、教育、健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社会各界热心支持妇女儿童公益事业,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慷慨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形成了全社会尊重、保护、关爱妇女儿童和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
——广大妇女在参与社会实践中奉献发展
五年来,汕头妇女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大胆实践,敬业奉献,在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广大妇女积极支持、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各项改革,面对压力,与全市人民一道迎难而上,在逆境中奋起,在困难中前进,在促进汕头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技术技能不断提高,为深化改革和提高经济效益而努力拼搏。女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激流勇进,艰苦奋斗,不断促进企业的发展。下岗失业妇女克服困难,加强学习,自谋职业,自立创业,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广大女知识分子发挥聪明才智,岗位建功,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等领域创出业绩。驻汕陆海空、武警部队女官兵和政法战线的女干警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特殊贡献。全市涌现了国家、省、市级“三八红旗手”15名和“三八红旗集体”3个。农村妇女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不断增强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学习农科新技术和产业化经营,争当女能手,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
参与政治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显示了能力。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奋发有为,显示了妇女参政的潜能。至2003年底,全市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43.2%,比2000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市、区(县)和街道(镇)领导班子中基本配备了女干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5.8%和17.1%,比2000年分别提高5.3和1.1个百分点。各级女干部恪尽职守,勤政廉政,为民服务,在各自的岗位上施展才华。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中发挥作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基层民主选举,关注社会公共事务,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展现了风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上,不断增强责任感,提高法制观念,弘扬文明新风,诚实守信,热心参与公共公益事业。一批妇女加入巾帼志愿者行列,为汕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贡献力量。由基层妇女群众组成的自治组织,坚决抵制黄、赌、毒、邪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在工作中,关心集体,顾全大局,爱岗敬业。窗口行业的女职工优质文明服务社会,创建了5个国家级、38个省级、161个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赢得社会的赞誉。在家庭中,敬老扶弱,夫妻和睦,注重读书学习,用科学方法养育子女,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美化绿化家居,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了一批优秀书香家庭、学习型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有40户家庭受到全国、省和市有关部门的表彰。
提高自身素质取得了进步。广大妇女在参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紧跟时代步伐,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使自身思想观念得到更新,文化素质得到提高,身心健康得到增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妇女就业的层面更广、自主性更强。至2003年底,全市女性从业人员达90.7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2.8%。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普通高校及成人中、高等教育中女性约占一半。妇幼保健事业进一步发展,妇女的卫生保健意识普遍增强,妇女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在婚姻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
——妇联组织在履行职能中创新发展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积极推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化建设”三大主体活动,全面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取得成效。在职业妇女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岗位建功、岗位奉献。引导窗口服务行业妇女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提高服务质量,创一流业绩。组织女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竞赛等活动,提高技术技能。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创办家政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所等途径,配合劳动部门免费培训下岗失业妇女8000多人;专门举办下岗失业妇女就业招聘会,帮助近8000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在农村妇女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以提高农村妇女文化科技素质为重点,建立了培训、服务、示范三大科技服务网络。全市创办农村妇女学校825所,举办文化科技等培训班5000多班次,培训妇女近12万人;组织“科技直通车”活动,送农科技术下乡142次;创办“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农村妇女靠科技增收致富;组织女能手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引导妇女走专业化生产和经营道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04年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
以家庭教育为主线,组织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富有特色。围绕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以家庭教育为重点,每年组织“家庭文化节”系列活动,以鲜明的主题、适应妇女精神文化需求的形式及广泛的参与面,充分调动妇女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有效地提高了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家庭文明和睦,推动了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军人好妻子好母亲”、“道德春联进万家”、“世纪父母读书活动”、“汕头人精神在我家大讨论”、“不让黄赌毒邪进我家”等一系列活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和社会好评。实施家教工作“十五”计划和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以家长学校、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为载体,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系列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家庭教育“杰出之家”、“优秀之家”和“小公民标兵”,树立一批“示范家长学校”,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的普及,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市妇联荣获“全国世纪父母读书活动组织奖”,第三、四届广东家庭文化节“优秀组织奖”和“广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还多次荣获市委、市政府和汕头警备区授予的“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春蕾女童”助学和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等活动,得到各单位及海内外各界热心人士大力支持,全市共发放资金675万多元,资助贫困女童9855人次,援助和慰问“单亲特困母亲家庭”6228户,慰问下岗失业特困妇女2044人,为100名聋哑儿童购置助听器等,倡导了扶贫助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服务妇女为宗旨,构建社会化维权机制促进发展。重视维权工作的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面向基层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2001年市妇联荣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荣获“全国新《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检查监督,协助党委有关部门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推动制定实施《汕头市2001—2005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和《2002—2005年汕头市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建立优秀妇女人才信息库,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为女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拓展法律援助、信访、妇联干部参与司法审判等“三个通道”,有48名妇联干部分别被聘为法院特邀陪审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市、区(县)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在全市公安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维权服务站共96个,在社区居委会设立一批家庭暴力投诉点,并健全妇联三级信访网络,及时受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逐步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络、协调等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妇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以凝聚妇女为基点,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取得进步。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三讲”教育和“创建好班子、争当好干部”活动,重视妇联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各级妇联针对新形势下妇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改革运行方式,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整体服务水平。2000年市妇联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机关”,2003年市妇联等3个妇联组织被省人事厅、省妇联评为“广东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网络,巩固村(居)妇代会和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等基层妇女组织。全市7个区(县)共建立32个乡镇、36个街道妇联,组建率为100%;1090个村(居)已组建妇代会1088个,组建率为99.82%;区(县)以上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已建立妇委会196个,组建率达98%。全市在外资、合资、私营、民营等企业建立妇代会59个;在个体劳协、私企协及专业市场建立妇代会8个。加强对团体会员的指导,市、区两级共有各类横向妇女联谊组织7个;区(县)以上女职工委员会7个,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1464个。各团体会员广泛团结联系妇女,积极开展活动,取得了新成绩。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组织和无党派妇女的联系合作,加强与省内外妇联组织的学习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妇女和妇女组织的联谊交往,进一步增强了妇联工作的影响力。妇联创办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托幼园所及家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坚持以服务妇女儿童为宗旨,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年来,我市妇女运动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妇女和妇联组织共同奋斗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历届妇联老领导关心指导的结果。我谨代表市妇联第十一届执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妇女工作,为汕头妇女运动发展作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同志们、姐妹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汕头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妇女参政程度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妇女在劳动保护、教育、婚姻家庭、人身财产等方面仍存在权益受侵犯、具体维权难的问题;妇联的组织形式、创新能力、工作机制和妇联干部的观念与新形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等。我们必须加以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推动解决。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妇女工作全局,坚持党的领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保证妇女运动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才能实现妇女自身的发展;必须坚持“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方针,服从党的工作大局,服务妇女群众的需求,才能更好地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必须坚持把服务妇女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情为妇女群众所系、利为妇女群众所谋,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广大妇女的拥护和信任;必须坚持把提高妇女素质贯穿于促进妇女发展的全过程,增强妇女发展的能力和动力,才能使妇女成为与时俱进的新女性;必须坚持加强和改进妇联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格局,才能有效地促进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
今后五年汕头妇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今后五年,是汕头妇女运动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经济强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跃式发展的战略任务;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又部署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必将推动汕头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也为汕头妇女运动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妇女的参与和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把握未来,齐心协力,推动汕头妇女运动实现新的跨越。
今后五年我市妇女的发展目标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得到进一步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进一步得到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妇女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层次不断提升;妇女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得到实现。
实现以上目标,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更需要广大妇女认清形势,勇于实践,用行动谋求新发展、创造新生活。
广大妇女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四有”、“四自” 新女性。要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四有”、“四自”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跟时代的步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劳动技能,不断增强运用新知识和参与竞争的能力。要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健康的体魄、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
广大妇女要积极参与汕头经济建设,为打造经济强市作出贡献。广大女职工要在汕头大办工业中,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壮大汕头工业经济而努力工作。下岗失业妇女要更新就业观念,提高创业与再就业能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谋求发展。农村妇女要适应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要求,增强学习紧迫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在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实现增收致富,在非农产业和向城镇有序转移中迎接挑战。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等各行各业的广大妇女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女官兵、政法战线女干警要进一步焕发热情,在各自的岗位上施展才华,创造业绩,建立新功。
广大妇女要积极参与汕头社会事务管理,为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发挥作用。各级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要增强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意识,更好地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的愿望要求。广大女干部特别是女领导干部要增强服务意识,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执政为民、廉洁奉公。广大妇女群众要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行使和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抵制黄赌毒邪等社会丑恶现象,为维护汕头民主团结、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作出努力。
广大妇女要积极参与汕头先进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添砖加瓦。要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发扬汕头人勤劳俭朴、团结协作、重义守信、爱国爱乡、自强自信、敢为人先的优秀品质和良好风尚,增强做汕头人的自豪感;要弘扬时代新风,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摒弃陈规陋习,移风易俗;要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要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参与家庭美德建设和青少年道德教育,创建文明家庭,争当合格母亲,做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
实现今后五年汕头妇女发展目标,妇联组织责无旁贷,必须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继往开来,奋发有为,不负使命。
今后五年我市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汕头建设经济强市的总目标,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推动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大力提高妇女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推动汕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广大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新的空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妇联组织必须正确把握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立足于提高妇女素质和促进妇女发展,充分调动妇女的一切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城乡妇女在参与中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享有平等的发展资源,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发展。
推动妇女在汕头工业化进程中创业与再就业。未来五年,是汕头大办工业,构建具有汕头特色、比较优势和较强竞争力新型工业体系的重要时期。我们要帮助妇女抓住机遇,树立创业与再就业观念,掌握本领,壮大实力,实现理想。积极推动妇女创业与再就业纳入政府的总体规划,使妇女获得平等的创业与再就业机会。要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引导鼓励职业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参与竞争、创新业绩。进一步拓展“巾帼文明示范岗” 创建活动的领域,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内容,吸引各行各业妇女踊跃参与创岗活动。要推动女科技人员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和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巾帼科技创新带头人”,为汕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贡献力量。
推动妇女在汕头城镇化进程中增收致富。未来五年,汕头将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打造成为经济强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我们要根据这一发展态势,通过引导农村妇女转变观念、培训农村妇女提高素质、推动农村妇女进入市场、促进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帮助她们增收致富,缩小城乡妇女发展差距。要深化“双学双比”活动,着力提高农村妇女参与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能力。在巩固提高农村妇女学校的基础上,创办一批星级农村妇女学校,建立一批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妇字号特色企业,带动妇女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走农业产业化经营道路。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探索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提供政策、信息和就业等服务的路子,帮助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参与汕头城镇化建设。
推动妇女在汕头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创新工作载体,调动广大妇女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把培育新时期汕头人精神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融于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之中,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婚恋观和生育观,不断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继续办好办活家庭文化节,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建立新型人际关系,积极参与家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网络文化建设。要以家庭教育为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制定新一轮家庭教育五年计划,在家长中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宣传实践活动;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推广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大力倡导儿童优先、儿童参与理念,推动小公民道德建设“五小”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
推动妇女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增强能力。实现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取决于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增强。要以服务妇女提高素质、服务社会提供人才为宗旨,进一步提高女干部的参政议政能力、知识女性的科技创新能力、农村妇女的科技致富能力、女职工的岗位创新能力、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创业再就业能力。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引导妇女参与大学习、大教育、大培训;以党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农村妇女学校、家长学校等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对各类妇女群体进行培训教育,促进妇女素质的提高。要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切实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推动提高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性的比例,推动提高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推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增强妇女参政议政及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包括男女平等、协调发展,保障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妇女发展中的权利问题,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根本利益。
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党和政府把男女平等确定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法律、政策、制度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妇联组织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途径,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大力倡导先进的社会性别文化,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优秀妇女典型,抨击歧视妇女和损害妇女利益的社会现象。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进入党校、高校,促进社会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营造平等、协调的性别发展环境。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妇联要认真履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协助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靠政府力量促进妇女儿童的发展。以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监测评估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政府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推动妇女儿童发展指标纳入汕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促使妇女在经济、政治、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六大领域目标和儿童发展四大领域目标2010年全面实现。要推动落实省编委[2004]86号文件精神,配齐区(县)级以上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或兼职干部,落实经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增强承担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部分职能的能力。
重视妇女权益突出问题的解决。要强化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能,加强源头参与,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渠道,及时反映妇女的呼声。要重视新形势下妇女就业、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教育、人身权利、婚姻家庭等突出问题,关注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中的倾向性问题,特别要维护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努力消除招工招聘招考公务员中存在的歧视女性现象;维护老年妇女、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女童等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增强她们依法自主维权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配合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消除各种不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现象。
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促进妇女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各级妇联要积极推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加大解决妇女权益突出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展街道(镇)妇女维权服务站、社区家庭暴力投诉点、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和信访等维权网络,为妇女群众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咨询和服务。发挥妇联宣传、服务、援助、咨询、调解的维权功能,探索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加强妇联陪审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三支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维权队伍的整体水平。
三、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
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是妇联组织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增强妇联组织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妇女发展需求,从妇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出发,为不同妇女群体提供有效服务。
服务困难群体。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兼顾各种利益和发展需求。妇联组织要关注妇女儿童中的困难群体,了解她们发展中最急、最难解决的问题,动员社会力量,广聚社会资源,帮扶她们走上发展道路。积极推动特困妇女儿童更多地分享政府在住房、户籍、教育、就业、医疗、扶贫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保障资源。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妇女需求为目标,以社区服务业培训为重点,以妇联创业与再就业培训基地为依托,着力为下岗失业女工提供信息咨询、技能培训、择业指导和就业推介;组织科技扶贫,为农村妇女提供生产技术和医疗卫生服务;帮助单亲特困母亲解决住房、子女教育等困难;继续开展“春蕾女童助学行动”,资助特困辍学女童重返校园,努力促使贫困妇女儿童缩小发展差距。
服务职业女性。职业女性群体聚集着大量的人才资源,是推动汕头经济社会和妇女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妇女人才的跟踪培养,积极开辟举荐妇女人才的新途径,探索建立用感情联系妇女人才、用活动吸引妇女人才、用服务凝聚妇女人才的有效机制,努力为职业女性的发展和妇女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服务。要加强与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联系,听取她们的意见,了解她们的需求,为她们的学习、沟通、联谊和群体参与创造条件;增进与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社团组织的联谊交往,凝聚她们的力量,发挥她们的才智,共同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
服务社区妇女儿童。社区妇女儿童是妇联组织最基层、最广泛的服务群体。各级妇联组织要求真务实,多做妇女群众急需的事,多做妇女群众受益的事,努力打造党政支持、妇女欢迎、社会认可的优质服务品牌。积极争取政府的授权和委托,主动承接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政府转移出来的与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的部分职能和项目,不断扩大服务妇女儿童的领域和空间。面向社区,运用市场化、项目化的运作机制,吸纳社会资源,在最能发挥妇联优势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领域中为妇女提供服务。基层妇联要发挥直接联系妇女的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在服务中真正让妇女群众得到实惠。要发挥妇联创办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家政服务中心等实体在服务社区妇女儿童中的作用,加强指导与管理,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服务和发展的活力与实力。
四、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妇联自身建设
科学发展观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妇联组织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用新的理念引导妇女,用新的方式团结妇女,用新的业绩凝聚妇女,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夯实组织基础。妇联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要坚持党建带妇建,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固本强基工程,根据汕头城镇化发展需要,改革和完善妇联基层组织。重点加快社区妇女组织的建设步伐;健全街道(镇)妇联,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巩固村(居)妇代会,加强对妇代会主任人选的物色、培养,抓住2005年村(居)级“两委”换届选举时机,大力促进村(居)“两委”配备女干部;继续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妇委会。积极构建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开放性的妇女组织网络,探索在女性较集中的城乡流通领域、新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多种形式的妇女组织;建立和推广妇联与团体会员、代表、执委的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团体会员的工作指导,尤其要发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促进女职工发展、维护女职工权益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密切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妇女组织的联系;扩大与各种合法的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妇女组织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和服务各界妇女。加强与国内外妇女组织间的联系交流,扩展妇女统战工作,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的水平。
加强能力建设。能力建设是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课题。要根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妇联组织五方面能力的建设。一要提高学习和创新能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学习制度,实施《妇联干部十一·五培训计划》,建立创新激励机制,不断推动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使妇联组织成为充满创造力、凝聚力的学习型组织。二要提高调研和决策能力。建立调研和联系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每年开展1—2个专题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发展和权益维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决策咨询制度,听取专家、学者等对妇女工作重大决策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三要提高协调能力。善于处理不同利益关系,善于争取政策和资源,充分发挥由妇联牵头建立的协调机构的作用,整合社会各部门力量,形成推动妇女发展的工作合力。四要提高宣传教育能力。充分发挥妇联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方法方式,有效地把妇女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使妇联真正成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五要提高服务能力。建立以妇女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的工作评估制度,在服务内容上注重妇女的需求,在服务过程中注重妇女的反映,在服务效果上注重妇女的受益程度,不断增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能力。
提高队伍素质。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需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各级妇联干部要成为学习型干部,把政治理论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务实,理论功底扎实,业务能力过硬,成为熟悉和善于开展妇女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带着深厚的感情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要认真分析掌握妇联干部队伍的素质结构和知识水平情况,以提高素质和优化结构为重点,抓好妇联干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高新知识培训。要提倡终身学习,鼓励岗位读书,基本实现街道(镇)以上妇联干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区(县)以上妇联主席达到本科以上学历。要为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供机会和条件,努力拓宽干部交流渠道,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采取轮换岗位、竞争上岗、公选招聘、横向交流等形式,促进妇联干部的成长。
同志们、姐妹们,回首五年奋斗足迹,我们深感欣慰。展望充满希望的未来,我们豪情满怀。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凝聚全市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为推动汕头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为把汕头建设成为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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