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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半边天”作用,构建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
汕头市妇联 郑依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基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实践,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包括亿万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妇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紧紧依靠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 其成果,也必将造福于广大妇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男女两性的平等和谐。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注重男女公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建立和谐的两性关系对于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社会和谐要求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两性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群团组织,妇联在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利益关系、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妇女儿童等方面都大有可为。这也更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发挥优势、找准定位、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和新方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立足家庭和社区,着力推进先进文化建设,提高妇女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
(一)我市社区文化、家庭美德建设的现状。
为了解我市家庭文化的基础和群众需求,市妇联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通过发放1000份问卷和走访社区、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家庭文化建设的现状有了一个较为明晰的了解,据统计分析显示:我市家庭文化的基础普遍较好,群众对“小家”的文化、美德建设基本形成共识,有54.5%的人认为“自己的家庭有一定的文化品味”。在家庭的享受型消费方面,大部份群众更愿意在精神文化活动上花钱,文明消费、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等家庭消费新理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某些观念明显跟不上时代进步。作为一个改革开放较早,经济较发达的特区,大部分家庭的休闲娱乐形式仍较为单调、传统。如大多数家庭节假日的活动仍以聚餐、旅游、购物为主,而象看艺术展、听音乐会、举办家庭舞会、文化沙龙、做义工等在国外较流行的“family day”(家庭活动)在我市还只是“星星之火”,较之时代的发展相对“滞后”。
潮汕人具有较强的传统家庭观念,关心家庭成员,重视亲子关系,56.7%的家庭把“下一代的教育”作为目前最关心的问题,有74.7%的人认为我市目前的家庭美德建设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下一代的家庭责任感和对家人的关爱”。据我们的调研结果综合分析,发现大多数人对“小家”的文化、美德建设已经有了自觉的意识,并且愿意为之投入时间、金钱,但对于参与社区的文化建设、促进“小家”与“大家”的融合似乎热情不足,当然这也与无从入手有关。社区在服务家庭、组织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尚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从问卷所反映的情况看,由于发展的不平衡和一系列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社区尚未能真正成为聚民心、集民力的一个有效平台。超过70%的社区居民期望所在的社区能“提供医疗、家教、心理辅导等服务和活动设施、场地”。另外我市社区建设出现较大差距,部分起步早,基础好的社区如龙湖区的金霞街道、澄海区的北秀园、金平区的同益街道等在软硬件方面基本上都比较齐全,活动也比较有声色,但更多的社区尚未脱离原先体制下的一些管理模式,蕴藏在居民中的巨大能量未能得到有效的调动。目前,社区的教育功能、文化功能、服务功能和维权功能对妇联组织来说,存在广阔的工作空间,需要我们去努力探索介入的方式和途径。
(二)各级妇联组织在推进社区文化和家庭美德建设方面的尝试。
近年来,市各级妇联先后开展了“世纪家庭读书”、“卫生在村居、健康在家园”、“公民道德建设社区公众论坛”、 “美德在农家”、以及“不让黄赌毒邪进我家”等等一系列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并不断创新的群众文化活动,注重把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融为一体,深受市民欢迎,充分发挥家庭作为人才成长的摇篮和终生学习的基地作用。如这两年开展的“创建学习型家庭,提高汕头人素质”为主题的系列家庭读书活动,营造了“人人学习,家家学习”的浓厚氛围,树立了一批学习型家庭,在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兴起读书活动的热潮,引导妇女和家庭以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及良好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社区这个有效阵地,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亲子活动,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提高家教水平,开展各种有利于儿童素质的活动。现在全市7个区(县)都设立了社区工作的“试点”,“社区办教育”的模式初见端倪,许多社区家长学校逐步走向规范化,社区的家教指导工作呈现出实用、灵活、多样等特点。
(三)关于推进构建和谐社区、文明家庭的思考。
社区是社会的缩影,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社区和家庭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就难以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和发展;没有社区的和谐、家庭的和睦及公民道德的倡扬,也谈不上整个社会的和谐。
一是必须形成一个共识。那就是家庭文明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家庭美德建设搞好了,将会对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我们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构筑有利于家庭美德建设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级妇女组织网络和传媒资源,整合社会力量,调动公民“建设和谐家园”的积极性。要帮助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推广“学习型”的家庭,使大家不仅关注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注重追求文明高尚的精神生活,不断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品位。
二是必须夯实一个基础。我们认为:开展家庭美德建设,必须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他们的道德观念与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积极响应全国妇联关于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的工作部署,围绕“五小”的内容,精心策划,发挥我市“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的作用,组织发动儿童广泛参与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并与实施我市家教“十五”计划结合起来,以家长学校为阵地,更新家长的教育观念,构建党政、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家教新格局。
三是必须强化一个依托。社区作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妇联开展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依托,社区妇女工作准确定位,既是工作目标的必然要求,又是科学把握工作内在规律的根本需要。经过深入调研、外出考察、反复论证后,我们对社区妇女工作的定位是“立足家庭,面向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加强社区妇女组织为基础,以“巾帼志愿者社区服务”为主线,以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为立足点,以创建“五好文明家庭”为载体,共同推动和谐社区的构建。在做法方面,我们有以下的思路:首先是将“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外延向社区家庭文化、楼道文化、广场文化拓展,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其次是开发社区的文化娱乐、宣传教育和服务维权等多种功能,通过开办社区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和社区亲子乐园、家庭读书沙龙等,对社区妇女及家庭进行不定期的教育和培训,使社区成为一个集民力、聚民心的“大家庭”,从而使家庭美德建设形成一个更广阔的落脚点和更有效的着力点。另外,通过抓活动,突出特色,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可以在社区广大妇女中开展 “四爱”(爱心牵手、爱心承诺、爱心服务、爱心奉献)、“四赛”(婆媳赛和睦、夫妻赛进步、邻里赛互助、下岗女工赛致富)及“五进家庭”(思想道德教育进家庭、科技知识进家庭、法律知识进家庭、文化艺术进家庭、体育活动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并针对下岗女工、流动人口、离退休妇女等特殊群体,设计主题,开展活动。使妇女和家庭成员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提高素质、开阔胸怀。
二、抓好“维稳”和“维权”,提高表达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努力构建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
(一)妇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只不可忽视的力量。
近年来,市各级妇联与司法机关、综治办、禁毒办等部门密切联系,齐抓共管,加大对黄赌毒邪等违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社区完善的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如以社区、乡村为重点,以家庭为依托,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不让毒品进我家”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等工作。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市妇女遵纪守法自觉性。去年,我们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了一系列“崇尚科学、弘扬新风”巡回宣讲活动。以各级妇联及妇女群众组织为依托,以社区、乡村、家庭为重点,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妇女“四禁”组织的作用,做好失足女犯、吸毒人员以及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并积极参与打击“六合彩”、抵制“邪教组织” 等活动,提高广大妇女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真正筑牢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 各级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义不容辞。
多年来,妇联组织发挥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努力探索运用法律、行政、舆论手段营造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表达自身诉求。面对家庭暴力这一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妇联组织近年创设的社区“妇女维权服务站”,有效的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市妇联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与沟通,于2004年“三八”节前完成在全市公安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维权服务站”的建站工作,并将全市96个“妇女维权服务站”的机构、地址、电话等资料在汕头妇女网公布,方便妇女群众查询。全市1057个社区(村)居委会现已建立起“家庭暴力投诉点”,及时地接受、处理群众的投诉。据统计,至2004年8月份止,全市96个服务站共接受妇女投诉案件144宗,经派出所民警与妇联干部的共同努力,受害妇女投诉基本得到妥善处理,144宗投诉案中立为刑事案件的69宗,立为治安案件的有26宗,移送的有36宗,作其他处理的有13宗,对立案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拘的有50宗,治安处理的28宗,进行调解的有47宗,其它处分的19宗,有效地发挥了维权站预防和打击侵害妇女人身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作用。
(三)关于建立和完善妇联维权工作社会化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思考。
从现实看,婚姻家庭、妇女再就业、劳动力转移、留守儿童贫困救助、人身侵权等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呈现出更加复杂化的趋势,要解决好这些复杂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就需要妇联不断深化维权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整合各类资源,努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开放性、宽覆盖的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是推动立法,健全维权监督网络。积极与人大、政协沟通和配合,通过推动执法检查、典型个案监督及议案、提案等形式对妇女儿童权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建议书等形式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监督;调动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妇女儿童问题的解决。
二是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从使性别意识真正纳入决策主流。推动各级妇儿工委积极发挥维护妇女权益协调机构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的分工,协调解决妇女维权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咨询服务网络和妇女儿童救助保障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与分析机制,做到及时、准确地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妇女儿童的呼声和问题,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推动行政部门认真履行对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的行政救济职责。可以吸引社会中介组织(如律师协会等)、群众团体(如行业协会)、企业、志愿者等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联手救助贫困妇女儿童,对失足妇女、青少年进行帮教。建立社会救助保障基金,使贫困妇女儿童就医、就学得到切实解决。为下岗再就业女性提供四大援助(女性技能、女性岗位、女性法律政策、姐妹牵手结对)。
构建和谐社会,党和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资源,创新手段,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协调、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是妇联组织所面对的新课题。我们应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创新发展的能力,在构建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的进程中做出更大贡献。
200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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