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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升平区在机构改革中大胆提拔、选调女干部 在这次机构改革和街道区域调整中,中共升平区委高度重视、关心爱护妇女干部,为妇女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尤其是在妇女干部的选调、使用上敢于提拔重用;在妇联组织建设的人员配置上大胆创新;对涉及妇女干部的问题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妇女工作的开展。 1、召开女干部座谈会。机构改革启动时,区委郭大钦书记刚刚上任,就专门召开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女干部座谈会。区委书记郭大钦、副书记黄巧凤、区委常委谢永忠及组织部门的有关同志参加,认真听取了与会女干部队意见和要求,并做了重要讲话,给女干部极大的鼓舞。 2、大胆起用女干部。机构改革中人员变动很大,区委提拔任用了10个正科级干部,其中就有3名是女同志。同时给她们压担子,让她们在比较重要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如曾任区妇联副主席的张为明同志被调到光华街道办事处任主任。同时在区机关部门和街道中层干部队竞争上岗中还有14名女大学生脱颖而出,被提拔任用为股级干部。 3、及时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群团组织在机构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区委黄巧凤副书记、谢平暄常委谢永忠常委等有关领导和组织部门的同志认真听取了区妇联走访、调查基层妇联组织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问题的汇报,以协调会议的形式,请相关单位和领导参加,对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讨论、研究,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当场拍板,拿出来具体措施行意见,并决定就妇联组织机构设置与干部配备问题,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妇联专门联合行文,以便各级遵照执行。会后区委组织部、区妇联积极工作,很快发出来汕升组干[2002]66号文件《关于基层妇女组织设置和干部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粤组通[1997]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这个文件针对我区妇女干部和妇女组织的现状有突破、有创新。如: (1)明确了这机构改革中,按编制机构已经合并当业务是暂时还无法统在一起的单位分别设立妇委会,有利于这些单位妇女工作的开展; (2)在街道合并以后,街道妇联组织按原设置不变,妇联主席由原正股级干部担任改为按副科级干部条件配备,一般由街道党政班子中的女同志兼任,解决了一直无法解决定妇联主席的副科级待遇问题;文件同时要求配备副主席一般为专职,任职期间享受正股级待遇。在基层妇女组织干部队任用中,只要机关在编在职即可,不硬性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任用;并对一般干部拟任基层妇联专干的问题予以明确,在操作上可由各单位征得区妇联同意后决定;对条件成熟的副股级干部,按干部任免程序报任妇联副主席。同时规定,新任区各妇委会正副主任、街道妇联正副主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身份。文件的制定,使妇联干部队配备更加规范,对全区妇联队伍的建设起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4、认真选配区妇联机关干部。多年以来,区妇联一直缺乏一名懂法律的工作人员。在机构改革中,区委领导根据妇联的推荐,经组织部门的考察,从历届市选调动大学生中调入一名法律西毕业的大学生,从实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调动的各项手续。充实力妇联工作队伍,并让该调入的同志参加区妇联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促进了妇联工作发展。 (汕头市妇联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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