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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支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成长支持环境,帮助他们克服生活困难,促进其健康成长,并最终实现社会融入。由汕头市妇女联合会、广东省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头站)主办的“巾帼聚力 护航成长”——市妇联关爱未成人健康成长系列公益项目,近日在汕头妇女服务站“妇女之家”开展“与法同行”法治宣传讲座,邀请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倪哲绵律师为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开展《未成人权益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宣讲。
倪律师引用法律条款中的内容,向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阐述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立足于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性和优先性,其中,明确要求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履行的监护职责,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并确保未成年人不因家庭原因辍学或失学。此外,该法律还严禁任何形式的虐待、遗弃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在防范校园霸凌方面,倪律师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有责任立即制止任何形式的学生欺凌行为,并通知家长参与处理。针对严重的欺凌个案,还需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以便依法处理。相关法律也为欺凌行为的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提供了依据。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庭、社会要多方联动,为未成年人编织更加紧密的安全网,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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