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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爱东:集巾帼之力建设平安法治汕头
  • 2023-11-10 09:59
  • 来源: 汕头市妇联
  • 发布机构:汕头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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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信信扬(汕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汕头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曾爱东便是此次盛会的代表之一。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妇女维权工作者,她带领着80名律师志愿队伍,为妇女提供代书、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又成立“妇联执委工作室”为女性维权解忧,经办的多宗案件成为全国、省、市妇联典型案例……

“我怀着无比自豪激动的心情参与大会,到现在都难以平复心情。”曾爱东说,她将以这次盛会为新起点,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致词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凝聚巾帼之力、汇集巾帼之智,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力量。

凡有呼必有应

“每一个求助电话,我都会接听。”

以自身法律素养和社会经验服务民众,是曾爱东投身法律事业的初衷。在从业的二十几年来,除做好日常律师的本职工作外,她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热情投入到社会公益服务当中。

2009年,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头)建站运行。曾爱东协助汕头市妇联成立法律志愿者团队,并担任服务站常年志愿法律顾问,处理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及舆情案件。在她的带动下,汕头市约80名律师组建志愿队伍参与汕头市妇女维权站的接访值班,十年如一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成为一支深受妇联信任和广大妇女群众赞誉的律师志愿者队伍。

据了解,汕头妇女服务站每年为妇女群众解决维权个案约300宗,案件办结率及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成为全国妇联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示范站,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高度信赖和称赞。

“我们有更多的能力,就应该为社会作更大的贡献。每一名妇女的求助电话,我都会接听。只要是我能帮忙解决的法律问题,我一定会尽力去解决。”在曾爱东看来,作为一名女律师,发挥专业能力、协助妇女维权,是自己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除了妇女服务站,近年来,她还协助汕头市妇联成立“妇联执委工作室”,为女性维权解忧,经办的多宗案件成为全国、省、市妇联典型案例。其中,林某琴遭受家暴离婚案获评为全国妇联优秀案例三等奖;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之前,林某娟遭受家暴离婚案成为汕头市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首个典型案例……

“我现在每天都是工作到深夜一点多才休息,只要想到自己帮助的那些人,想到她们在解决困难之后的欢笑与感动,我便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无限的激情与动力。”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动下,曾爱东坚持不懈致力于妇女维权事业,成为深受汕头市妇女爱戴的“贴心人”、维权专家,受到全国妇联、省妇联和汕头市妇联的多次表彰。

新起点再出发

“以巾帼之力推进平安法治汕头建设”

“潮汕地区家庭观念深厚,在传承优良家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优势。”曾爱东认为,妇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妇女群体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提高妇女法律意识、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是建设平安法治社会的重要一环。

在过去的时光里,曾爱东每年都到汕头各区(县)、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等,为广大妇联干部、妇女群众举办法律讲座,并通过录制音频视频课件、举办线上讲座等形式,贴近实际、以案说法,向妇女群众讲解《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关于妇女维权与调解、企业复工复产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 帮助提升妇女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增强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同时,还带领律所律师积极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2021年3月,曾爱东当选为汕头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团结引领医务工作者、教师等女性知识分子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建功立业,共同为奋力开创汕头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巾帼力量。

“作为来自基层的‘法律人’‘妇联人’,能出席大会与全国各地各界优秀妇女代表交流学习,我倍感光荣、备受鼓舞,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曾爱东表示,她将以更大的热情、更强的责任感,示范带动法治力量投身到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的公益法律服务,为推动构建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社会共治共享协同机制建言献策,关心关爱妇女儿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力度,享受到法律保护福利的可感可触,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继续一如既往施展才华、贡献智慧,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助力平安法治汕头建设。

来源:南方+、汕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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