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高度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和家庭教育的背景下,近日,由汕头市妇女联合会、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头站)主办,民革汕头市委会社会服务委员会志愿服务队协办的妇女民生座谈会在汕头妇女服务站举办。本次活动邀请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倪哲绵律师,与家长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共同探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实践问题,旨在通过法治手段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促进家庭教育的规范化发展。
活动伊始,主持人提出“在快速变化的社会中,我们如何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培养他们成为有责任感、有爱心的社会成员?”,这一问题立即引起了在场人员的热烈讨论。倪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详细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条款,并结合案例分析,说明了家庭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其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倪律师呼吁,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培养他们成为有责任感、有爱心的社会成员的重要工具,家长应积极履行教育职责,学校和社会也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活动中,与会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也与倪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倪律师围绕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督作用、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能力如何更好地得到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相应解答。
通过本次座谈会,参与者们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携手促进家庭教育的规范化。
编辑:汕头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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