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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我会现拟通过比价的询价方式向社会公开选取2家公务车定点维修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有关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妇联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单位:汕头市妇联;
(三)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辆保养、维修、道路紧急救援等。
二、供应商需具备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报价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报价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评标方式
根据我会公务车提供车辆常见保养维修项目工时费和常用品单个配件价格。通过比价确定中选维修单位。
四、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本项目为期2年,签订合同后实施。
五、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及报价资料
(一)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地点: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街道海滨路12号科技馆6楼603室,联系人:黄先生,0754-88562285
(三)报价资料: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根据附件提供的常用维修项目报价清单(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
3.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有关资料;
4.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必须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6.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六、确定中标单位
(一)我会将于8月25日根据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报价进行综合衡量,经集体研究后确定2家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如参与报价供应商少于等于2家,则该项目择期重新公开询价。
(二)如第一、二中选单位中有放弃该服务项目响应的情况,则我会可顺延选择评分次之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汕头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8月18日